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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 2024-11-2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加强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以下简称“新生儿先心病”)诊断网络建设,促进诊断服务更加便捷可及,经医疗机构自愿申报、区卫生健康委推荐、市级专家评审,卫健委决定增补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和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奉贤院区为“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网络单位”,增补单位服务范围及相关信息见附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增补诊断网络单位要高度重视新生儿先心病诊断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职责落实到岗。加强新生儿先心病诊断能力建设规划,强化设施设备保障,重视新生儿先心病诊断人才梯队建设,强化人员技术培训。规范转诊流程,确保筛查阳性新生儿转诊“绿色通道”畅通,落实“专窗”和“专人”接待机制,标识清晰;督促疑似或确诊先心病的新生儿及时转诊,切实落实诊断网络单位各项职责。
二、各相关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障经费投入,把诊断网络单位建设作为完善区域内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抓实抓细。各相关区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与对口片区市级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治中心(以下简称市级筛查诊治中心)对接,依托对口片区市级筛查诊治中心技术支持,做好辖区增补诊断网络单位的业务培训和质控督导,并落实好催访和相关信息管理工作。
三、对口片区市级筛查诊治中心要强化对增补新生儿先心病诊断网络单位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好质控督导。市妇幼保健中心要进一步强化全市新生儿先心病诊断网络建设和管理,联合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质控指导中心组织做好全市新生儿先心病诊断、转诊、催访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开展全市新生儿先心病诊断人员资格培训及复审;加强新生儿先心病诊断工作的定期质控和市级联合督导;及时总结推广先心病诊断网络单位工作经验,确保优质高效开展全市新生儿先心病诊断工作。
附件:
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网络单位增补名单及服务范围
对口市级筛查
诊治中心
区
诊断网络单位
服务范围
上海交通大学
医学院附属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浦东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
自贸区
临港新片区
奉贤
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奉贤院区)
本院
备注: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服务由辖区内诊断网络单位按照服务范围提供,或由对口的市级筛查诊治中心提供
转载自-上海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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